2019年林区应急局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在林区党委、 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林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应急局 2019 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文件精神,结合林区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 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 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以来,在应急局党组的科学领导和精心部署下,我局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选配了责任心强、业务水平突出的工作人员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和网站维护工作,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工作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并与各科室积极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拓宽公开渠道。当前我局共拥有 3个信息公开平台。除应急局政务服务平台外,还开通了1个微信公众号和1个官方微博, 将应急局的政务信息、执法处法、民生信息以及系新闻民情及时发布, 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的媒介渠道,增强了政务信息的公开效果。基本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三)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涉及的部门多,公开的内容广,协调各部门共同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和网站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神政服〔2020〕3号文件,截止2019 年12月30日, 应急管理局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其中在应急局政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在神农架报社公开信息25条,神农架电视台公开信息20条,在行政审批网公开信息32条,应急局官方官方微信发布信息70条。
一是做好深化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需求导向,运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向线上线下一体化供给发展,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二是加大民生改善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调整机制,对行政审批、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等内容。
三是强化热点回应。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通过多渠道进行解读,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规章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0 | 0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0 | 0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0 | 0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0 | 0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许可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7 | 7 |
本年增/减 | 3 | 3 | |
处理决定数量 | 32 | 3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0 | 0 |
本年增/减 | 0 | 0 | |
处理决定数量 | 32 | 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处罚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10 | 10 |
本年增/减 | -8 | -8 | |
处理决定数量 | 10 | 10 | |
行政强制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0 | 0 |
本年增/减 | 0 | 0 | |
处理决定数量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0 | 0 |
本年增/减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政府集中采购 | 采购项目数量 | 2 | 2 |
采购总金额 | 109448元 | 109448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数据统计层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7 | 177 | 177 | 17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7 | 177 | 177 | 17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77 | 177 | 177 | 17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1、 信息公开特别是政务信息(文件、公示等)公开的及时性需要在目前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2、 对群众和游客的关注热点及重大舆情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 信息公开内容应当更加详细、完善,对专业性较高的公开信息缺乏相应的解释附注。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