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神)应急罚〔2024〕15号
被处罚单位:神农架鸿森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建峰
违法事实:2024年11月7日7时45分许,神农架鸿森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工人在神农架林区木鱼镇惠林家园二期城棚改造项目工地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8万元。根据林区人民政府对该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认定该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二款:“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人民币伍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