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区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受理、分办和证件发放及其他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拟订行政审批规范,优化办理流程。